12月24日,国务院批复设立泸州综合保税区(国函(2019)141号),是川渝滇黔结合部继重庆江津和贵州遵义外又一综合保税区,是泸州市继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泸州港临时开放获批后又一外向经济发展重大利好消息。
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国务院同意泸州综合保税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
综合保税区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体,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是中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泸州综保区将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优势,围绕保税加工制造、保税研发设计、保税物流分拨、保税检测维修、保税销售服务“五大中心”,加大对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等牵动性项目的引进,并有针对性的重点发展航运物流、港口贸易、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涉水涉港涉外产业。
泸州综保区项目四至范围
东临龙溪河西岸,南至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港收费站连接线,西接泸州港进港铁路线,北到泸州长江二桥延长线。
规划面积1.002平方公里,现已启动土地平场和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预计2020年全面建成。
目前泸州市拥有进出口企业189家,加工贸易企业118家,并依托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引进了恒力集团、厦门建发、和润粮油、美盛农资、沃尔沃、一汽大众、新希望集团、阿联酋博禄化工等世界500强企业、全国500强民营企业。
泸州综合保税区的设立
有利于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和长江上游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进一步发挥泸州区位优势,完善开放功能、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企业集聚发展;
有利于形成叠加效应,推动自贸区、综保区、外向型经济联动发展;
有利于川渝滇黔结合部协同开放,带动结合部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酒城口岸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