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页标题#e 十一、如购房人同时符合几种补助对象身份,如何申请置业补助?置业补助可以喊开发企业申请不? 如申请人同时满足多种补助对象身份的,只能以其中一种补助对象类别申请置业补助。新建营业用房、新建自住住房和一手车位(车库)可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或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申请。二手营业用房和二手住房只能由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 十二、所购房屋有共有产权人不符合补助对象身份,是否可以申请置业补助? 如所购房屋符合置业补助发放条件,只要共有产权人之一符合补助对象身份,即可申请置业补助。 十三、置业补助在哪里申请? 购买营业用房、自住住房、一手车位(车库)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转为城镇户口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各区(含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置业补助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 江阳区住建局:0830-3123787、0830-3123975; 龙马潭区住建局:0830-2522135 、0830-2502702; 纳溪区住建局:0830-4281601; 高新区住建局:0830-358 1352。 十四、个人申请置业补助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新建营业用房、新建自住住房和一手车位(车库) 1.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3.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4.农民工务工材料(农民工提供,原件) 5.学历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二手营业用房和二手住房 1.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农民工务工材料(农民工提供,原件) 5.学历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转为城镇户口
1.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未缴纳社保且未进行就业登记的农民工可直接到各区政务中心就业窗口进行现场登记或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