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年假+五一=连休10天!但这4类职工除外!

来源:宜宾发布 作者:宜宾发布 发表时间:2020-04-20 09:40

五一假期近在咫尺
你有什么计划?


根据放假安排
5月1日(星期五)至
5月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
今年五一假期可连休5天
这是大小长假政策
实施多年来的首次



你觉得五天假不够用?
别担心
四川提出了新型休假方式
一起来看看吧↓↓


四川鼓励带薪休假
与“五一”、端午等小长假连休

   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提出鼓励带薪休假与“五一”劳动节、端午节等小长假连休,打造新的黄金周。这样一来,5月初、6月底四川将各新增一个黄金周。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理论上讲,采取带薪休假与小长假连休的新型休假方式,至少可使小长假延长5-15天。

不是所有职工都可以享受带薪休假

    带薪年休假虽然是符合条件的职工,每年都可以享受的一种福利待遇,但并不是所有职工都可以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长假将至,疫情未止,
切勿“放飞自我”,
牢记莫扎堆、莫聚集,
做好个人防护,
才能享受大好时光!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宜宾发布”综合人民日报、中新网、四川日报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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