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法院“法官沙龙” 讨论学习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2)

来源:川南网 作者:江阳法院 发表时间:2020-04-20 15:12

员额法官陈佳


    领学第49-66条。主要讲的是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以及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口头具结的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出台后,法院可对当事人的故意虚假陈述进行处罚,明确当事人非诚信诉讼的后果,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员额法官王晶


    领学第67-100条,主要分享的是关于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以及证据的审核认定的相关规定。针对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如何审核证据形式、真实性,还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和总结。


    江阳区法院“法官沙龙”开展至今已有三个年头,主要针对新出台的法律、司法解释及时进行讨论学习。


    新证据规则马上将要实施,确保新证据规则在案件审理中得到准确适用,对当前为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江阳区法院 “法官沙龙”春雨正当时!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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