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5日凌晨,长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在辖区内设卡检查时,接到一通报警电话,驾驶人李某称,自己开车时,不慎将路边的绿化带撞了,车子受损动不了。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实发现场了解情况。 在跟报警人李某了解情况的过程中,民警发现李某并非当时的报警人,而李某含糊其辞,声称自己就是报警人也是案发驾驶人。这让出警民警警惕起来,觉得事情可能并非这么简单。 随后,民警对李某进行进一步询问,并顺藤摸瓜,发现李某并非案发报警人,也并非案发驾驶人。 通过对李某的一再盘问,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原来,该车辆驾驶人为胡某,因胡某开车前喝了酒,驾驶云C8N***小型轿车从宜叙古高速方向沿高速出口连接线往竹海大道方向行驶。当天03时00分许,当车行驶至长宁镇高速连接线出口路段时,与道路中心绿化隔离带路沿石相撞,造成上述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胡某便逃离了现场,让其女友李某留在现场,假装事故当事人,同时进行报警寻求帮助。 民警立即在附近对胡某进行搜捕,终于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公厕后面将胡某查获。 经过送血检测,宜宾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提取的胡某血液出具了检验报告,送检的胡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浓度为91.9mg/100ml,属醉酒状态,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胡某醉驾涉嫌危险驾驶、并让他人顶包且逃逸,多起违法行为已移送司法检察机构,等待法院判决。 文/图:罗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