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江阳法院机关党委组织全院党支部开展固定党员日活动。
第一党支部
4月30日,江阳法院第一党支部开展“固定党员日活动”。支部书记欧君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关于全面推进“固定党日”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做好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2020年度工作的通知》,支部党员干警轮流宣读了《中共泸州市江阳区纪委关于5起违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通过学习,增强了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号召力,增强了支部党员干警按时参加党内活动的习惯和自觉,增强了防腐拒变清廉务实的能力。
第二党支部
4月28日下午2点30分,第二党支部在八楼会议室开展“固定党员日活动”。支部书记孙华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做好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2020年度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固定党日”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等文件资料,同时学习了《中共泸州市江阳区纪委关于5起违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通过学习文件后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典型案例审视自身,指引支部党员的学习与工作方向,正确评价自身学习能力、工作能力,筑牢党员规矩意识和行为意识;逐步提升党员理论素养、综合素质,使各党员在各部门做好先锋带头作用。
固定党员日学习的最后,江阳区法院二支部党员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预备党员杨梦科同志的入党转正,大家积极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履行法定程序后,最终以全票赞成接纳杨梦科同志为第二党支部的正式党员。
第三党支部
4月28日上午,第三党支部开展“固定党员日活动”。支部书记杨莉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的讲话16个要点读懂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复工复产 促进经济稳定运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学习强国文章,学习了《中共泸州市江阳区纪委关于5起违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通过学习,指引支部党员工作方向,推动工作能力,筑牢党员规矩意识。同时,把“学习强国”平台作为党员提升理论素养的重要阵地,不断提高党员综合素质。
第四党支部
4月26日下午,第四党支部如期开展“固定党员日活动”。支部书记孙永全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做好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2020年度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固定党日"制度推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及《中共泸州市江阳区纪委关于5起违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通过学习,让全体党员深刻理解了"固定党日"的常态化和制度化的重要性,并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领导力和号召力。
通过学习《典型案例的通报》,以案说法,警示各位党员在其位、谋其职、负其责、尽其事!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冲锋在前,勇于奉献的精神!
第五党支部
4月30日上午,第五党支部在党员活动室开展“固定党员日活动”。支部书记张晓林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做好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2020年度工作的通知》、区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固定党日"制度推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及《中共泸州市江阳区纪委关于5起违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清楚的认识到新形势下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加强党员理想信念的教育,真正做到从严治党,从党的组织生活严起,推动实现每个党组织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通过学习《典型案例的通报》,以案说法,教育全体党员同志应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时刻记住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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