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是一切诉讼程序启动的基础,是不可或缺的诉讼程序一环,关系着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完整和公平性行使,也推动着诉讼的进程。
2018年3月,江阳区法院作为“四川省智慧法院示范单位”,努力采取创新科技手段,倾心打造智慧法院。为有效提高送达效率,引入智能综合送达系统,并专门成立了诉讼文书集中送达组,负责全院的送达工作。为简便内部送达的流程,利用综合送达系统,实现送达材料的内部发起登记,将送达材料电子选择或上传,清单及二维码打印,附加工作登记,送达机构及送达人确定等。送达发起后,送达组直接转集中送达,支持派发专项送达任务至送达小组再外派送达人员送达。
为规范诉讼文书送达行为,送达组在《诉讼文书送达规定(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关制度和图表并上墙公示,明确了送达各人员的工作职责,规范了送达工作的操作流程,统一了有效送达的标准。
智能综合送达系统,可开启网上发起送达、送达分派、送达办理、送达跟踪、送达查询等业务,实现送达工作的统一、有序管理。此外,送达组还启动了委托通信运营商查询核实受送达人电话号码的运行模式,开通了短信通知、电子送达业务,开启了与辖区内网格员的对接模式,充分利用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外出送达、网格员协助送达调取证据、委托送达、转交送达等多种方式,提升了送达的效率和效力。
送达组共有成员11名(含邮政快递公司派驻江阳法院1人),其中组长1人,内勤1人,送达人员9人,分成5个送达组,其中窗口送达组2人,外出送达组分3个小组每组2人,共计6人,邮寄送达组1人。各送达组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送达组共收到需送达的诉讼文书约12450余份,已送达12300余份。其中通知到窗口领取5000余份,约占42%,外出送达的3000余份(含取证),约占25%,邮寄送达的4000余份,约占32%,电子送达的20余份,约占0.15%,委托送达的60余份,约占0.5%。从整体上看,有效送达率能够达到99.7%以上,其中一次性有效送达率能够达到98%以上,平均送达时间基本能控制在10日内,尤其是物业纠纷案件及名师汇案件的送达,大大缩短了送达时间,名师汇一千多分文书在3日内就全部送达完毕,达到成立之初院里的要求。
送达组负担了全院除3个法庭在外的全部民商事和行政文书的送达工作,节约了人力物力,尤其统一了送达有效标准。从整体上看,自诉讼文书集中送达以来,在质量和效率上均有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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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会发现,部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十分抗拒,而实际上一味拒收法律文书材料,是一种很不理智的行为,这样做的后果无疑在主动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拒绝签收法院邮寄的文书材料。当事人会认为拒绝签收材料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种想法十分不明智。案件被法院受理后,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角色情况邮寄相应的诉讼材料,告知诉讼权利义务、答辩举证期限;邮寄开庭传票,告知开庭时间;邮寄裁判文书,告知裁判结果以及上诉权利义务等等事关当事人利益的诸多法律事项。如果拒绝签收,则送达通过公告进行时,当事人可能就错失了很多为自己辩解赢得官司的机会。
二是拒绝签收法院直接送达的诉讼材料,甚至损毁、抢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现在送达过程均被拍照、摄像,一旦当事人本人拒签则可以视为送达。如果有人损毁、抢夺法律文书,将被视为妨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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