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私人订制”读书活动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犯罪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有的因为缺失家庭温暖,有的因为家人过于溺爱而走上犯罪道路。近年来,未成年再犯罪率较前几年有所提升,如何真正做到判决后的挽救?
江阳法院少审庭的法官反复思考调研,决定借本院开展的“庭满书香”读书活动,送书给未成年犯并一起读书,希望他们读好书,读有意义的书。通过读书来改变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此拯救未成年人。
小莉因犯抢劫罪被江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由于案发时小莉已怀孕,判决后没有将其收监。在小莉哺乳期已过且没有再怀孕后(按法律规定,这意味着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已消失,应依法收监执行),江阳法院少审庭庭长牟红兵约见小莉的过程中,告知小莉将被收监,并送给她《谁的青春不迷茫》等5本书,嘱咐她在监狱里好好改造,好好读书,把握好人生方向。小莉表示一定诚心改错,绝不逃避应该承担的家庭和法律责任,在收监后的日子里好好读书,改变自己的人生。
小莉在服刑前向法官表示,今后要远离损友,坚决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她在监狱的良好表现得到了监狱的表扬,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对孩子的思念常常困扰着她,多次给家人写信表达相思之苦。
牟红兵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和牟庭长都认为,法官通过回访等方式,做好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亲情工作,有利于判后帮教工作。随后,牟红兵法官带着小莉的儿子、父母、婆婆一起来到监狱探视,让她们一家人在指定的会见室里团聚,并又送去书籍,叫她读好书。
2019年,在监狱管教干部的帮教下,小莉自身表现好,被减刑三个月,提前回家。出狱后,牟法官又赠送了小莉新的书籍《青春之痛》、《不抱怨的世界》,并再三对她进行叮嘱,千万不能再犯错了,凡事都要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小莉还向牟法官汇报了自己工作的近况,表示会用自己的双手去劳动、奋斗、养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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