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交警提醒:驾驶证请按期换领 否则开车将被罚

来源:川南网 作者:刘晓燕 发表时间:2020-06-09 10:33
    很多驾驶人在拿到驾驶证后往往忽略换证期限,导致过期才猛然觉悟,孰不知这样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中的一种,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是要被处罚的。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后不得驾驶机动车,对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目前,驾驶证按期换领有两种方式:

    一、请先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驾驶人体检后,可本人持身份证、驾驶证原件、2张1寸白底彩照到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江阳区蓝安路二段36号)、车管二分所(龙马潭区鱼塘镇安宁大道一段21号)、车管四分所(纳溪区安富桥桥头)、市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服务窗口(江阳区龙透关市中级法院路口)、川南临港自贸区车管服务窗口(龙马潭区公交枢纽站对面自贸区17区)办理期满换证业务;如需委托代办,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被代理人委托书。

    二、本人进行驾驶人体检后,可选择通过互联网平台网站(sc.122.gov.cn)或是下载“交管12123”APP直接申请网上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网页上对业务办理进行了详细流程说明,申请前请仔细阅读按流程操作即可。

    泸州公安交管部门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请随时关注自身驾驶资质,做一名遵章守纪、文明行车的合格司机!

    文:刘晓燕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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