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诉源治理中心温馨提示:司法确认很重要!

来源:川南网 作者:江阳法院 发表时间:2020-06-30 09:56

    6月23日下午,泸州市江阳区诉源治理中心在江阳法院法官的组织下,江阳区综治中心、北城街道办事处派出的调解人员共同对一起因受疫情影响而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在大家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案情简介

    泸州市江阳区某楼的154户业主以承租方四川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租赁合同为由到法院准备起诉,诉请:1.解除154户业主与四川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2.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该案是因受疫情影响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涉案人数众多,矛盾复杂,为有效化解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该案交由诉源治理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在诉前调解中了解到,2020年4月,按照租赁合同,酒店本该在3月10日支付所有业主3月至5月的房租,但因受疫情影响一直未支付。酒店方请求全体业主免去酒店2个月房租,并在今后2年内每月减低25%的房租,在第3、4年将每月减低的25%房租予以返还,希望以此帮助酒店度过难关。业主方不同意该请求,要求酒店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确定的义务。

    后经江阳区北城街道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1.业主免去酒店方2020年3月1日至4月1日共计55天房屋租金。2.从协议达成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月10日前按照原合同租金按月支付业主当月房屋租金。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原合同条款予以执行。3.从协议达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0年5月27日)前支付所有业主2020年6月1日前免租期以外拖欠的37天房租等。

    调解协议签订后,酒店方未按照签订的协议履行义务。因双方在调解协议签订后未及时到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最终导致该调解协议无强制执行效力,遂业主到法院准备起诉。



编辑:百说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蜀ICP备12019884号 川南网信箱:597583136@qq.com 版权所有 泸州市马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08 Luzhou Mading wenhua Digital Media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