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
兄弟之间本应当互帮互助、和睦相处 但现实生活却并非尽如人意 近日 泸州市江阳区方山镇云峰村一对亲兄弟 就因0.6亩的土地使用权闹上法庭 详情如何 请往下看 为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加强基层案件调解与法治宣传,减轻当事人不愿出庭、不方便出庭的实际困难,践行司法为民宗旨,7月1日上午,在方山镇云峰村村委会办公室,江阳法院江北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案。 此案中,弟弟因为0.6亩的土地使用权,将亲哥哥告上法庭,表面争夺土地,实际暗藏着多年未解的心结。4年前父亲的离世,更是拉远了兄弟间的距离,双方就0.6亩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激烈争论,面红耳赤。 原告(弟弟)向法院起诉称,其名下享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责任地1.27亩,因常年在外打工,被告(哥哥)趁机以兄长的名义将原告(弟弟)其中的0.6亩承包责任地占有耕种,并将其耕种收获的经济收益也全部占有,且拒不给租地费。现在原告(弟弟)返乡无事可做,也无经济来源,在多次催促被告(哥哥)返还其占有的0.6亩承包责任地遭到拒绝后,遂向江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哥哥)立即返还其占有的0.6亩承包责任地。 江北法庭承办法官刘利君在办理该案时,了解到原被告是亲兄弟,遂邀请司法所调解人员、该村社长一起对这起纠纷进行庭前调解,并提出调解方案。 经过调解,原告(弟弟)已放下一些积怨,但多年的心结仍无法通过短时间的调解而化解,坚持不接受与被告(哥哥)和解。随即,江北法庭在村委会办公室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最后,原告(弟弟)愿意在部分诉求上做出让步,法庭将根据双方陈述与辩论,择日作出判决。 本次巡回审判,将法庭设在群众家门口,可以有效避免诉累,便于当地群众进行旁听,加强民众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同时,以“调解与审判”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依法保护了民事主体在乡村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为江阳区乡镇振兴战略提供服务与保障,切实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文/图:刘利君 邓文洁 杨飘 肖则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