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公安交警部门统计,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泸州市仅有1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原因系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案例警示: 王某江,男,38岁。2018年2月19日,王某江驾驶号牌为沪C3C0XX小型轿车行驶至叙永县国道321线某路段,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侧翻于道路右侧山崖下,造成车内人员王某芳当场死亡,车内其他人员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王某江逃离现场。 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请正确认识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自觉遵守国家的交通法律法规!如果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后,要马上报警、及时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充分尊重和全力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文:刘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