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定还记得,在5月22日,四川省公布了2019年省平工资后,泸州市社保局也及时按照有关政策,于6月1日向大家公布了泸州市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个体缴费档次标准(最低档577元/月)。现在,为了响应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上提出的减税降负的工作安排,四川省正式发文,下调2020年个体参保人员最低缴费标准。 下调 ✿ 为缓解参保人员缴费压力,泸州市社保局在原5月公布的八个缴费档次基础上,增加一个“最低档”缴费档次,标准为2019年个体最低档缴费标准。新的档次表如下:
缓缴 ✿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在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在2021年底前均可以按2020年缴费标准进行补缴,无需履行任何缓缴申报手续。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智慧泸州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