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不用再过这种如逃亡般的生活了!”被执行人李某某在被执行干警抓获后,如释重负。 龙马潭法院在办理黄某某诉李某某民家借贷纠纷一案中,判决李某某应偿还黄某某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因李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黄某某向龙马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龙马潭法院多次传唤李某某,但李某某都拒不到院,并更换手机号码逃避法院的执行。执行法官遂冻结其资金,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同时,为查找李某某下落,法院对其进行悬赏金为10000元的执行悬赏,悬赏公告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予以滚动推送。 在此之前,李某某经商当着“翘脚”老板,赚钱后风风光光回家乡建房,乡邻亲友颇为羡慕。但拒不还债,成“老赖”以后,害怕被抓,李某某只能逃离温暖的家,借住在朋友的厂房里,冬冷夏热,偶尔深夜回家看望亲人,凌晨又匆匆离去。同时,李某某外出务工受阻,只能偶尔帮别人跑腿开车,收入不稳定,吃穿住行难。无奈找了一份环卫工的工作,起早贪黑,十分艰苦,与之前当着“翘脚”老板的生活相去甚远。而长期在外,生活困难,妻子也与他离婚,子女高中毕业后也辍学,家庭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近日,龙马潭法院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电话,称被执行人李某某正出现在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某铺面,执行法官迅速出动,将李某某在当场抓获,并对其拘留十五日。最终,李某某与黄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得到申请人的谅解。 李某某在抓获后,后悔莫及,因为自己成了“老赖”使其家庭受到了这么严重的影响。若早日面对,何至于此。现在李某某如释重负,再也不用过“逃亡”的生活。 文:龚鹏 文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