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亲兄妹
却因赌气对簿公堂
原告李某永(53岁)、被告李某全(69岁)系亲兄妹,江阳区泰安镇村民。他们的母亲生了7姊妹,3儿4女,2010年父亲走后,母亲不愿与儿子一起居住便单独立户,原告李某永考虑到母亲年事已高,行走不便,便主动照顾其起居。
2010年,原被告的母亲因土地被征用,得到一笔补偿款,随后母亲便让原告李某永将这笔钱交给小姨(母亲的妹妹)保管,平时的花销从中支取,但被告李某全认为母亲经常拿这笔补偿款来补贴原告李某永,3个兄弟对母亲的财产及开支用度一概不知,就觉得母亲“一碗水没端平”,于是便与母亲和原告李某永产生嫌隙,逢人便说原告的坏话,给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但原告李某永认为平时都是自己在照顾母亲,劳心劳力却不被家人理解,觉得很委屈。
2019年11月,90多岁的母亲因病住院,原告李某永在医院陪护,当时又恰逢母亲的生日将到,3个兄弟就商量给母亲做生,在到医院告知母亲这件事时,原被告因言语口角发生抓扯,导致原告李某永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共产生医疗费1900余元。对此,原告李某永认为被告李某全的行为侵犯了其健康权,并给自己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要求被告李某全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2500余元。
为解决此事,双方去当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进行调解,但多次调解未果,原告李某永一气之下便将被告李某全告上法庭。
法官耐心劝导
兄妹十多年的积怨解了
承办法官王开梅收到该案后,反复查阅卷宗,并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考虑到原被告特殊的亲情关系,决定以调解的方式来化解这起积怨十多年的纠纷。
在庭前调解中,承办法官王开梅引导原被告开诚布公地交谈,耐心地倾听,找出双方矛盾的症结,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并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
由于原告态度坚决,承办法官决定开庭。在庭审过程中,王开梅从情、理、法多方面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原告李某永的态度渐渐缓和下来,想着彼此都是亲人,母亲从小也教育自己做人“宁亏己,勿亏人”,而自己一直也是这样做的,思虑再三,原告李某永表示被告愿意道歉的话,她会选择原谅,并撤诉。
看到原告表态后,被告李某全当即向原告道歉:“妹妹,我错了!”,并承若不会再说原告的坏话。
时隔伤人事件近一年来,原告李某永终于等来了被告的道歉。至此,两兄妹握手言和,十多年来的积怨得以成功化解。
看着兄妹俩冰释前嫌、重归于好,这一刻,承办法官王开梅终于松了一口气,会心地笑了。
法官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