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秩序,强化交通安全管控,坚决遏制涉及货车交通事故多发高发势头,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泸州市将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开展公路货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以货车占用公交车道、闯红灯、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强超强会、疲劳驾驶、违法载人、逆向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违法掉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通行公交车和货车的城市道路特别是公交车专用道、国省道、县乡村道路,货车禁限行区域、路段,货物源头装载企业(点)、建筑工地周边道路等货车交通违法事故多发、易发的区域、道路为重要道路开展整治行动。 加强研判分析。充分利用公安交管大数据,深入关联分析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数量、类型以及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提前明确整治重点;组织对辖区通行公交车和货车的城市道路特别是公交车专用道、国省道、县乡村道路,货车禁限行区域、路段,货物源头装载企业(点)、建筑工地周边道路等货车交通违法事故多发、易发的区域、道路进行清理排查,梳理管理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针对性安排勤务开展整治。 开展隐患排查。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辖区运输企业、用车单位、建筑承包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零各类源头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从源头遏制货车事故的发生;全面排查辖区长大下坡、连续下坡等重点路段,特别是多次发生货车制动失效引发事故的重点地区,协调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加快整治进度,推广设置货车轮毂远红外测温仪、设置降温池,提示引导货车及时冷却降温,防范制动失效导致车辆失控。 严管重点区域。在通行公交车和货车的城市道路特别是公交车专用道、国省道、县乡村道路,增设检查点、执勤点,加大对货车的路面拦截检查力度,严管货车通行秩序;在流量大、秩序乱的双向四车道以上路段大力推行货车靠右行驶,规范货车通行秩序:城市道路充分依托公路视频监控、路面拦截检查,及时发现查处货车高峰时段违法入城、驶入禁限行区域、占用公交车道、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普通国省道依托交警执法站、超限检测站,严管严查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农村公路针对辖区务农务工人员集中出行规律特点,强化种植养殖场、厂区工地、劳务市场等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和警示提示,针对性加强早晚出工、收工重点时段的执法管控,严查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并积极推动解决务工务农人员集中出行乘坐安全车辆问题。 严查重点时段。统一行动日期间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特别是通行公交车和货车的城市道路特别是公交车专用道、国省道、县乡村道路,加大执勤执法力度,严查货车各类违法;结合辖区货车交通流量及违法、事故等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将警力和精力向货物运输通道等重点路段和夜间、清晨等事故多发的重点时段倾斜;组建执法小分队加强流动巡逻、视频巡查频次,及时发现、纠正、查处货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用好科技手段。加强科技信息手段和设施设备运用,充分依托公路视频监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数据,开展分析研判和违法行为查缉,提升发现和消除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在早晚高峰时段充分利用公路视频监控加大路面巡查,及时发现高峰时段货车违法入城等违法行为;健全相关配套勤务机制,全面完善“情指勤督”体系,强化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实时预警,提升对货车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等违法的实时干预能力,切实提高违法查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发动辖区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加入到整治行动中,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和重点运输企业密切协作,共享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动态数据、信息,强化动态监管;在日常工作中,对查处的货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抄告通报车辆所属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加强源头监管,对违法较多的驾驶人、企业,要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警示约谈和联合惩戒。 开展宣传曝光。积极通过电视、广播、交警“双微”平台等渠道,发布措施、通报战果、推送案例;集中推送近期全国和我市涉及货车典型违法事故案例等提示信息;加强企业负责人教育,定期召开运输企业、用车单位、建筑承包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辖区货车违法、事故情况,推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组织记者随警采访报道,曝光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公布重点货车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引导群众举报货车野蛮驾驶行为,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 文/图:刘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