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平稳有序,长宁交警始终坚持对酒驾、醉驾“零容忍”,始终坚持全方位、全覆盖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我县交管大队在10月共查处了酒驾68起,其中饮酒驾驶65起,醉酒驾驶3起。现将查处的“酒驾”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鉴!
10月饮酒驾驶曝光名单
10月醉酒驾驶曝光名单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劝君莫贪杯中酒
酒后开车害人多 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 开车莫喝酒,喝酒莫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