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有哪些?官方回复来了

来源:川南网 作者:智慧泸州医保 发表时间:2020-12-10 16:40

哪些人可以获得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什么是医疗救助?
哪些人属于医疗救助对象?
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
今天就来为大家送上解答
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救助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延伸和补充,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区县医保部门牵头实施,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税务等部门配合,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患病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助。

医疗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具有泸州市户籍,且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困难群众:



    1.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这三类人员简称“重点救助对象”)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及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众

    其中,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属于重点救助对象,具体由民政部门核准认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扶贫部门认定。

医疗救助范围有哪些?

    (一)全额资助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中的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对重点救助对象患重特大疾病及普通疾病住院费用进行救助;对重点救助对象患特殊疾病一类、二类门诊费用进行救助﹔

    (三)对其他困难群众患重特大疾病住院费用进行救助。

医疗救助形式是怎样?

    医疗救助实行分类分段的梯度救助模式,以资助参保和住院救助为主,以门诊救助、终末期肾病等补充医疗救助、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为辅。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政策性补助等报销(补助)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计入医疗救助基数。

    目前,泸州市特困人员、孤儿在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区县政府统筹解决。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如果申请手工结算的医疗救助,一般可以按以下程序申请办理:

    1.准备好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医院的处方、发票、检查报告单、出院证等。

    2.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户籍所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事务办,填写申请表,然后提交申请。  

    3.对符合条件的,县级医保部门根据医疗救助经费情况和救助对象人数以及救助对象贫困程度、个人承担医药费情况经审核后确认其享受规定的医疗救助待遇,并通过“一卡通”发放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如果申请“一站式”即时结算,申请程序一般如下:

    救助对象按照分级诊疗规定实行转诊转院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特困人员供养证、低收入家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的“一站式”即时结算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入院手续,经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确认无误后实施救助,救助对象出院时结清个人应承担部分。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智慧泸州医保”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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