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个体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及保费征缴工作,确保及时享受医保待遇,泸州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个体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统一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为确保您的医保待遇连续享受,请尚未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个体医保的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费哦! 城镇职工个体参保缴费渠道 1.微信、支付宝缴费 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中的“城市服务”栏目和支付宝中的“市民中心”栏目进行缴费。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泸州银行的柜面、手机银行APP、网银、自助终端、POS机等渠道办理缴费。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 “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缴费,也可直接到各区县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城乡居民缴费渠道 4.社区、村组、学校代收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可到所属社区、村(组)征收点缴费。高校大中专学生、在我市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由学校组织代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