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农民工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每年江阳法院都要开展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在全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2020年,江阳法院执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383件,执行到位金额295.75万元,决定拘留31人,查封房产23套,对个人或单位采取限制消费和失信57人次,并及时向农民工发放了全部执行款,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强制执行,让快递小哥不再“忧薪”
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快递小哥蒋某在泸州某快递公司打工,期间,该公司业务承包者李某某拖欠其工资2.3万元,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便将李某某起诉至江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某未如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蒋某遂向江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王睿告知被执行人李某某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李某某在支付申请人蒋某7000元后,与蒋某协商尽快支付余款,但李某某未按约定履行。随后,执行干警将李某某列入失信名单,并查封其名下一套住房,考虑到涉案金额较小,法院暂未处置,并责令其限期履行,但李某某逾期仍未履行。为惩戒李某某的多次失信行为,法院决定对李某某采取拘留措施,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力,李某某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定义务,当场将余款1.6万元支付给蒋某,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协助执行,让护理工人不再“忧薪”
在易某等人与泸州市某社会服务中心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因被告泸州市某社会服务中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1名工人遂向江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虽然该中心已停业,但其在相关部门有一笔3.5万余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偿款未领取,为让工人工资尽快兑现,江阳法院与相关部门协调,第一时间将该笔补偿款提取并支付给工人,至此,这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执行完毕。
追加被执行人,让企业工人不再“忧薪”
2020年,江阳法院陆续受理了泸州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件,29名工人申请执行拖欠工资45万余元,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0余万元。
江阳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泸州某科技公司已长期停产,其名下无银行存款、房产、土地、车辆、工商股权等财产登记信息,除闲置机器设备、部分原材料外,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保留该公司复工复产可能性的同时及时兑现工人工资,江阳法院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因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江阳法院视情况对其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该法定代表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案款10万元。为加大执行力度,法院对该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查询,将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对其中有可供执行财产股东的一处夫妻共有房产进行查封,但该房产已向第三人出售并交付入住,江阳法院通知第三人将剩余房款20万元支付到本院。
江阳法院穷尽各项执行措施,执行兑现工人工资30万元,缓解了工人工资压力,化解了群体性矛盾。接下来,江阳法院将继续跟踪查控该公司及其股东相关财产线索,确保工人工资全部兑现。
今天的现实是不够美满的,但美满的现实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去创造。一直以来,江阳法院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工作目标,切实增强执行强制威慑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新年伊始,江阳法院执行干警以全新饱满的精神状态迅速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安稳有序地打造良好的新年开局势头,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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