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中心城区全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来源:川南网 作者:泸州生态环境 发表时间:2021-02-05 11:14




   (一)中心城区划分范围为二环线东段(安宁立交至泰安长江大桥),二环线高新区段(泰安长江大桥至城南立交),二环线纳溪段(城南立交至机场立交)、二环线西段(机场立交至蜀泸立交),二环北段(蜀泸立交至安宁立交)以内的各街道行政区域。

   (二)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在禁放区域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

   (四)中心城区以外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江阳、龙马潭丶纳溪区人民政府划定。

   备年货,贴春联,欢声笑语穿新衣;过小年,迎除夕,来年事事都顺心。庆祝过年的方式中,燃放烟花爆竹一直是人们表达新年欢庆和喜悦的传统方式之一。绚烂的烟花转瞬即逝,然而开心的背后,不仅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对生态环境也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燃放烟花爆竹主要有哪些危害?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危害空气质量,引发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燃放高空烟花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农村或者山区,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起山林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严重影响人们休息。有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心怀祝福,代替烟火
岁岁平安,便是祥和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绿色低碳喜过新年
绿芽宝贝祝大家新年快乐!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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