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晕车不能到法院?没事,江阳法院巡回审判车来了

来源:川南网 作者:江阳法院 发表时间:2021-03-22 10:41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白马村一妇女因家务琐事与丈夫闹矛盾,一气之下起诉至江阳法院要离婚。开庭时,弥陀法庭承办法官为照顾当事人晕车不能前往法院,专程将巡回审判车开到当事人家门口开庭审案。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表示,家庭的稳定是孩子成长最重要的环境,是否离婚回家再冷静思考,感谢法官的正确引导,为法官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点赞。


   3月11日上午,江阳法院的巡回审判车开到了黄舣镇白马村,弥陀法庭在白马村村委会门口开庭审理了当地村民周某诉彭某的离婚纠纷一案。


   原告周某与被告彭某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儿一女。2020年7月,原、被告因小事发生争吵抓扯,原告为此离家并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在庭审中,原、被告对自己的主张和理由都作了详细的陈述。

   法官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后,针对双方的矛盾进行了调解,王俊法官从和谐家庭对孩子的重要性角度,对双方进行了正确引导,对离婚要三思而后行,在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为琐事发生争吵,甚至发生一些过激行为,我们对任何一方发生出手殴打他人的行为是强烈反对的,后果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从调解来看,你们还是很在意对方,只是在气头上,你们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一下各自对家庭的付出,互相理解、支持。


   庭审结束后,被告彭某表示愿意改正其不足之处,用实际行动来修补婚姻的裂缝。

   江阳法院根据《民法典》家庭婚姻篇,协议离婚,法院在诉讼中借鉴这一原则,对于当事人一时冲动离婚,矛盾不大,感情基础仍在的情况,会建议他们冷静一段时间,回归理性,慎重对待来之不易的婚姻关系。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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