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公安和妇女儿童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等32个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委员,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日常协调等工作,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近年来,泸州市切实促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保障工作创新发展。目前,全市已成立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5个,建成儿童之家、童伴之家等儿童关爱阵地1300个;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配齐配强1610名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解决儿童关爱“最后一公里”问题;将810名孤儿、40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推动44824名留守儿童和39982困境儿童监护责任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泸州市将明确未保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凝聚部门合力,构建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服务体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泸州民政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