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来源:川南网 作者:泸州民政发布 发表时间:2021-05-28 10:22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5月25日,由泸州市民政局牵头推动的泸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不再保留泸州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联席会议。

   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公安和妇女儿童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等32个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委员,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日常协调等工作,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各区县和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近年来,泸州市切实促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保障工作创新发展。目前,全市已成立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5个,建成儿童之家、童伴之家等儿童关爱阵地1300个;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配齐配强1610名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解决儿童关爱“最后一公里”问题;将810名孤儿、40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推动44824名留守儿童和39982困境儿童监护责任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泸州市将明确未保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凝聚部门合力,构建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服务体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泸州民政发布”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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