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涨涨,养老金又涨了!什么时候到账?快来看一看!

来源:川南网 作者:智慧泸州社保 发表时间:2021-06-29 09:14


   6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授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印发实施。《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左右。

   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退休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今年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还处在逐步恢复过程中,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改善民生的重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我省将有950余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调整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
 
   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2元

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3%

   2.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0.7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8元

适当倾斜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1. 高龄退休人员

   满70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35元

   满80周岁且不满9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65元

   满90周岁且及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105元

   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2. 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发放时间
 
   2021年6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7月1日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请注意查收!

   可能有些朋友看了还是一头雾水?没关系,社保君为您举几个例子说明一下吧。

   例1、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张某,61岁,2020年办理退休手续,缴费年限35年,基本养老金40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

   ●定额调整:42元;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7元/年+20年×1.8元/年=46.5元;

   ●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4000元×1.3%=52元;

   合计:42+46.5+52=140.5元

   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王某,71岁,缴费年限30年,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32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

   ●定额调整:42元;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7元/年+15年×1.8元/年=37.5元;

   ●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3200元×1.3%=41.6元;

   ●高龄倾斜调整:35元;

   合计:42+37.5+41.6+35=156.1元

   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李某,71岁,缴费年限35年,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56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

   ●定额调整:42元;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7元/年+20年×1.8元/年=46.5元;

   ●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5600元×1.3%=72.8元;

   ●高龄倾斜调整:35元;

   ●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调整:10元;

   合计:42+46.5+72.8+35+10=206.3元

   经过社保君的介绍您对自己的养老金已充分了解吧!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智慧泸州社保”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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