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自就业以来,就开始缴纳失业保险,但是一直搞不清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如何确定的,其实很简单!小编都给大家整理出来啦!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5、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智慧泸州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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