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阳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16件涉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业主获得开发商赔付的违约金后,自愿取回材料,不再起诉。该系列涉诉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让当事人不花一分钱就打赢官司,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案情回顾
2017年至2018年间,16名业主先后与泸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交房。合同签订后,业主按约定履行了支付购房款等买受人义务,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迟迟不交房,逾期近两年后才将房屋交付给业主。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1年12月下旬,16名业主将泸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江阳法院,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江阳法院受理该系列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后,了解到这批案件是群体性纠纷,涉及人数众多、范围较广,必须妥善处理。
面对突发的群体性事件,江阳法院强化诉源治理,快速了解案情,找准纠纷焦点,并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向及主张进行摸底了解。
在得知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向后,江阳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进行电话交流,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经过近一个月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对违约金数额互做让步。几天后,泸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业主支付了相应的违约金,业主纷纷取回材料,不再起诉。至此,该系列涉诉纠纷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双方当事人均为法院的高效调解点赞。
近年来,江阳法院多方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不断加强诉源治理力度,完善台账机制,着力减少诉讼增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文文图由江阳法院提供(部分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