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江阳法院,要不是你们,我这被拖欠的钱估计是要不回来了”。近日,江阳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追回6万余元欠款。拿到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2017年,泸州市仲裁委员会就白某与甘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作出裁决,裁决生效后,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白某于2018年3月向江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江阳法院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立即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甘某因经济纠纷,已有多人到其户籍地找寻过他,但甘某外出多年一直未归。同时,法院通过各种手段,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也不知所踪,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江阳法院依法对甘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制措施。
“请问是江阳法院执行局吗?我那个案子的被执行人回来了,他现在住在泰安某小区,你们快来......”2022年2月10日凌晨,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白某提供的执行线索后,立即组织多名法警前往泰安某小区,将甘某带回法院。
回到法院后,当执行干警准备对甘某宣读拘留决定时,甘某立即表示希望和申请人商量偿还事宜,并积极联系家人准备案款。当天上午,甘某家属将案款带到法院,当场将6万余元欠款支付给申请人白某。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拿到欠款时,白某很是激动,一个劲的说:“感谢江阳法院,感谢大家!本来觉得希望很渺茫,没想到这么快就把钱给要回来了,实在是太意外、太惊喜了!”。
接下来,江阳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拒不履行判决、规避执行的惩戒力度,依法采取拘留、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最大限度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