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泸州市公交专用道专用时长有调整!

来源:川南网 作者:酒城交警 发表时间:2022-06-29 09:46
泸州市公安局
关于调整主城区公交专用道专用时长和通行权限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泸州市城区道路资源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泸州市公安局将于7月1日起对泸州市公交专用道专用时长和通行权限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一、公交专用车道专用时长

   公交专用道专用时长(原:7:00一19:00)调整为:早(7:00—9:00)和晚(17:00—19:30)两个时段专用。

   二、公交专用车道通行权限

   1、专用时间内,禁止公交车以外的机动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在非专用期间,公交专用道为公交优先道,在保障公交优先通行情况下,社会车辆可临时借道通行。


↑公交专用标志牌样式

   2、专用时间内,允许校车、已办理通行证的交通车、新能源出租车、特种应急车辆,以及9座(含9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3、需在路口实施右转的社会车辆,可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但应注意避让公交车,不得长时占用公交专用车道。


↑公交专用道标志牌样式

   4、酒谷大道二段、三段、四段公交专用道,在二环路(高新区段)建成前均调整为全时段公交优先道,允许社会车辆借道通行。

   交警提醒:

   本通告自2022年7月1日00时00分起施行,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特殊情况说明:

   城区部分拥堵路段(或路口),如设置有拥堵时段共用公交专用道标志牌(下图所示),可在规定路段内临时借公交专用道通行(下一个信号灯路口截止),以缓解道路拥堵压力。


↑蓝安路、江南路、康城路等路段
已设置的拥堵时段共用公交专用道标志牌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酒城交警”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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