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房屋建筑关乎我们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按照国、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全市正在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房屋建筑安全开展拉网式大排查。这项工作需要您的共同参与。 请您知悉: 本次行动的排查范围:一是所有的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二是改建改用房屋,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和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房屋建筑。三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房屋,特别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业体、宾馆、饭店、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疫病集中隔离场所等房屋建筑。 请您参与: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应当履行房屋安全管理使用责任。严禁未经审批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等设计结构行为;严禁未经审批部门批准,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等建设行为;严禁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施工未完工前,人员返回居住。 请您配合: 请对自己的产权或承租使用的房屋进行全面自查,若发现房屋建筑开裂、倾斜、地基裂缝、下沉等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报告,并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当我们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上门入户开展隐患排查时,请给予支持和配合。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筑美好和谐安全的家园。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们将发现违法建设及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线索积时举报到所属区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泸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泸州住建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