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关于继续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管控的通告

来源:泸州发布 作者:秩名 发表时间:2022-09-06 08:30

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继续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管控的通告
(第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现就继续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区县要落实属地责任,从严从紧从实落实社会面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对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依规立即责令关停整改。各类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抓实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排查管控。个人要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对因未履行个人责任,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从严落实重点场所管理。企事业单位、小区(院落)、写字楼和室外景点、交通场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酒店、民宿、出租房(网约房)等各类提供住宿场所,要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发现非管控本土病例的区县,辖区内酒吧、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影剧院、网吧、健身房、游泳馆、棋牌室、台球厅、洗浴场所等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和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室内体育场馆暂停营业。

   三、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推迟秋季开学时间,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暂停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校(园)托管,根据疫情形势由市教育体育部门统筹安排开学返校和恢复线下教学;养老院、福利机构等实行封闭管理;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停止各类聚集性活动,重点区域停止堂食,“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全面加强疫情监测。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定期核酸检测。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医疗机构严格发热门诊管理,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四类药品”管理措施;诊所、药店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五、规范人员有序流动。有非管控本土病例报告的区县市民非必要不离泸,确需离开的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入川即检”,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泸人员,以及与病例轨迹重合的人员要及时报备,履行防控义务。倡导所有来(返)泸人员就近进行核酸检测,积极落实省、市疾控最新健康提示要求。

   六、保持健康生活习惯。坚持做好“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的防疫三件套,在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密集的露天场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防疫期间不聚集、不扎堆,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

   本通告自2022年9月6日0时起实施,暂定实施5天,本通告执行期间,若与上级要求不一致的,以上级要求为准。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5日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泸州发布”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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