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周岁+老人每年可免费体检1次!泸州基本养老服务上新

来源:泸州发布 作者:泸州发布 发表时间:2024-06-19 09:34
   近日,泸州市民政局联合人社、卫健、医保等11部门印发《泸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这在泸州尚属首次。
 
   《清单》内容既涵盖全国、四川省两张清单内容,又新增了“基本公共服务、医疗救助、集中照护、资助参加居民医保”等政策,并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需要。
 


涵盖28项服务项目

   《清单》共计28项服务项目,通过列清单的方式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
 
   具体来看,清单中包含照护服务、物质帮助、关爱服务三类;
 
   服务对象包含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特别扶助对象、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等;
 
   服务项目有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老年教育、子女护理假、高龄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面向多类老年人,提供丰富的服务内容。
 
具体如下
↓↓↓


多方面服务有新增

   《清单》新增的政策包括:

   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针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提供1次免费健康体检;为提出申请的65周岁以上居家失能老年人上门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在医疗救助方面,针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按照全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给予75%的定额资助;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70%救助。针对特困老年人,按照全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全额救助。
 
   在集中照护方面,针对特困失能老年人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安排到县级失能老人照护中心集中供养和照护。
 
   在资助参加居民医保方面,针对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资助参加居民医保,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泸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给予75%的定额资助。
 
   目前,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98.37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3.12%,全市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多层次趋势。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96个,其中公办113家、民办82家,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26个、“物业+养老”服务站21个,各类养老服务床位2.33万张。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泸州发布”
 
编辑:百说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蜀ICP备12019884号 川南网信箱:597583136@qq.com 版权所有 泸州市马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08 Luzhou Mading wenhua Digital Media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