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出差”找领导,尴尬了《规定》

来源:四川川南网 作者:李敏 发表时间:2015-06-19 14:38
    《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印发实施,明确规定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大江网06-17)          6月2日,广州市财政局正式印发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经济、安全、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这是进一步落实国家“报账制度”的新举措,对相应职级的人员出差乘对应的交通工具有明确的说明。          但是对科级及一下人员出差的规定却引起网民的吐槽。“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有网民调侃“想坐上飞机去出差吗?找领导去吧!”细品网民调侃,的确发现了《规定》的漏洞。          首先,多远才算“出差旅途较远”?经领导批准可以坐飞机存在规定不明确的漏洞。“较远是多远?”《规定》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民航规定,2400——4800公里多航距为中等距离,4800公里以上为长距离,如果按照《规定》的规定,较远是2400公里还是4800公里以上呢?所以“较远”的标准不明确。          其次,什么情况下才算“出差任务紧急”?通常的理解是临时得到通知的出差,时间紧迫的出差,有重要任务的出差等,而在日常工作中,像这样的出差情况,时有发生,那么是不是随时都可以坐飞机出差呢?所以“紧急”的规定不明确。          再者,“本单位领导批准”有“一支笔”的嫌疑。不管“规定”的旅途有多远,也不管“紧急”出差有多急,只要领导认可就可以“坐飞机出差”。          一句话科级及以下干部出差“能不能坐飞机”,不是《规定》说了算,而是领导说了算。这无疑让“规范差旅费审批制度”的《规定》显得尴尬。         要让规定科级及以下干部出差是否坐飞机的《规定》不被网民“说三道四”,不被“一支笔”左右,就需要给规定打上制度的补丁。笔者以为,科级及以下干部是否坐飞机去出差,应该单位领导阶层共同商议,并报经当地财政局审批,这样才能够避免“想上坐飞机去出差,找领导说去”的尴尬!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出差报销制度”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编辑:百说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蜀ICP备12019884号 川南网信箱:597583136@qq.com 版权所有 泸州市马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08 Luzhou Mading wenhua Digital Media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