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了5名山西官员被“双开”的通报。其中,涉及山西省忻州市委原书记董洪运的通报中提到,董洪运“在组织审查期间,采取欺骗、隐匿、订立攻守同盟等手段,对抗组织调查,性质恶劣”。有的地方领导安排公款送节礼,为了逃避责任,与办公室主任、司机等串供,使纪委“久攻不下”。更有甚者,在县领导因购买和乘坐超标车被纪委调查时,办公室主任主动站出来揽责,替县领导“分忧”。(《新华网》8月9日 ) 十八大以来,随着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的雷厉风行,中国官场掀起了一股又一股的“廉政风暴”。烂树被连根拔起,病树日渐治愈,但是,一些官员面对组织审查,不仅串供、转移赃款赃物,对抗组织调查,更是心存侥幸,找人说情,搭天线,铺路子,订立攻守同盟,甚至在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还出现下属为上级领导“分忧”“揽责”、主动“背黑锅”的现象。其实,“主动揽责”表面上看是下属们出于自己意愿,主动认错的表现。但揭开“虚无缥缈”的丑恶面纱,实际上是在向上级领导“表忠心”,玩“狗急跳墙”的把戏,把违规违纪事实“揽下来”,给背后主谋“遮丑”,妄图“丢卒保车”,蒙混过关,以此来对抗组织调查,逃避法律制裁,保住他们的政治地位、保住他们的腐败成果、保住他们那早已腐臭的生命。 不难想象,如果下属替领导“分忧”成功,“揽过”者虽被绳之以法,“主谋们”却逍遥法外,既得利益集团也会“安然无恙”。如此“官官相护”不仅让违规违纪官员逃之夭夭,党纪国法也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而且会给政治生态带来歪风邪气。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 俗话说,一人做事一人当。为何下属们会主动给违纪的上级领导干部“分忧”,难道对党纪国法一点不忌惮吗?为何一如既往、死心塌地的将自己往“火坑”里送?究其原因,“分忧型”下属“主动揽责”是“山头腐败”思想在作祟,这些上下级官员热衷于拉山头、搞宗派、划地域,暗通款曲、互相提携、共同进退,早就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分忧型”下属“主动揽责”不仅折射出中国腐败官员的“抱团”特征,更是净化政治生态亟待解决的问题,显示出铲除“山头主义”、“团团伙伙”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在党中央反腐败的铁拳面前,在灰灰法网面前,“分忧型”下属官员“主动揽责”的一切“对抗”都是徒劳的。对抗组织的“垂死挣扎”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笔者认为,“分忧型”下属“主动揽责”是权力献媚,必须正视“主动揽责”背后的真问题,绝对不能让“分忧型”下属官员阴谋得逞。纪检监察部门要与时俱进,选准突破口,先易后难,逐个击破。要与“分忧型”下属官员斗智斗勇,在深查细究违规违纪、涉及贪腐的官员问题的同时,更要查清弄明身边和背后是否有更大的权力阴影,只要发现蛛丝马迹,就要顺藤摸瓜,爬藤而上,拔出萝卜带出泥,坚持一网打尽,绝不能网开一面,心慈手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