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有奖征集网络安全宣传小视频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全市网络安全水平,打造具有泸州特色的网络安全宣传“名片”,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网络安全宣传小视频。
一、主办单位和征集时间
主办单位:中共泸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机构或个人(不限地域、不限职业、不限年龄)公开征集一批网络安全宣传小视频。欢迎关心和支持泸州市网络安全建设和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三、征集要求
1.网络安全宣传小视频应紧扣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防范网络诈骗等主题,兼具时代性、艺术性、观赏性、技术性特点,健康向上、符合大众审美观,具备广泛传播价值。视频画面干净,不得出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元素,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
2.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如引发著作权等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涉嫌抄袭或侵权的,取消评选资格。
3.投稿作品不得对他人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体构成侵犯。
4.投稿作品设计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
四、征集方式
1.投稿作品需包括视频文件、投稿登记表(见附件)等。相关投稿材料皆以压缩打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泸州市网络安全宣传小视频(xxxx作品)。
2.投稿作品要求是MP4、FLV、MOV等视频标准格式,横屏制作,宽高比16:9,分辨率≥1920*1080,时长不超过3分钟。
3.投稿邮箱: 15328338688@189.cn,邮件标题注明“泸州市网络安全宣传小视频征集活动投稿(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8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
六、作品评选
1.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投票、评选、审定。
2.网络安全宣传小视频最终获奖作品将在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对外公布。
七、其他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与投稿的作品可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提交,也可提交多个设计作品。
3.投稿人参加投稿且获奖的,获奖作品即视为委托创作作品,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均归中共泸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所有,作者可保留署名权,不再享有与该作品有关的其他任何权利。
4.中共泸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可对获奖作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或者采用作品部分元素、创意。
5.应征作品不得添加一切与本次活动无关的第三方标志。
6.凡是参与投稿的,即视同认可本征集活动的相关说明。
7.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泸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8.咨询电话:0830-8912315,15328338688。
中共泸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本文来源:中共泸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