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腾空房屋8件次 2019年,江阳法院经依法审理何某昌、何某涟诉李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判决被告李某某将位于江阳区蓝田街道的房屋腾空归还给原告何某昌、何某涟。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腾空房屋归还原告的义务。 2020年4月,何某昌、何某涟向江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江阳法院立案后,依法向李某某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张贴了腾空公告,要求李某某限期将房屋腾空。但李某某回避履行相关义务,且其前妻林某秀以各种方式试图阻挠执行。为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房。 半年来,江阳法院强制腾空房屋8件次,并陆续进行拍卖,拍卖金额达2359.21万元,依法打击了拒不执行行为、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靓号8.5万元拍卖成功 2020年2月26日,江阳法院立案受理了李某某申请执行赖某健康权纠纷一案,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赖某应支付李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合计151474元。通过执行系统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此例手机靓号拍卖在江阳法院尚属首例,是江阳法院一次成功的尝试,不仅进一步拓宽了执行财产查控种类,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还对切实解决执行难具有积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