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纠纷 江阳法院法官助理促调解

来源:川南网 作者:江阳法院 发表时间:2021-09-27 11:57

   近日,江阳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胡忠华在开庭前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将所欠货款、技术服务费、财产保全费、案件受理费共计4万余元支付给原告,原告当场撤诉,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2020年初,被告泸州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总价值为3.9万余元的台式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9月4日,原告分批将办公设备运送至被告处,履行完交货义务。随后,被告公司经办人向原告公司经办人口头约定1个月内付清货款,不久,被告公司经办人离职,被告便以公司账户没有钱为由拖欠货款至今。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1年8月23日,原告将被告诉至江阳法院,并于2021年9月1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对被告名下基本账户银行存款4.6万余元予以冻结。


   江阳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作出保全裁定,并于2021年9月3日对被告名下的基本账户进行冻结。


   被告发现其账户被冻结后,便立即与原告进行协商,并于2021年9月6日与原告一起来到江阳法院进行调解,法官助理胡忠华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后,被告意识到了拖欠货款的严重法律后果,随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被告当场将所欠货款3.9万余元、技术服务费1115元、案件受理费484元、财产保全费488元,共计4万余元支付给原告,原告当场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和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事后,双方当事人向法院表示感谢。


   今年来,江阳法院在疫情防控、结案任务重的情况下,不断从实际工作中探索工作技巧,创新案件调审方法,鼓励法官助理参与案件调解,助力审判活动,将大量有调解意愿的案件交由法官助理进行调解,既减轻了法官工作压力,又锻炼了法官助理办案能力,还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也充分结合当事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使案件案结事了,切实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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