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46公里!龙马潭法院联动工作组成功押解拒执犯罪嫌疑人

来源:川南网 作者:文雯 发表时间:2021-10-12 09:57
   经118小时,奔袭3646公里,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会同公安机关成功将远逃新疆的拒执犯罪嫌疑人伍某某押解回泸。 “逃避执行, 虽远必追”,龙马潭法院依法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奋力迈进!

   接到警情,连夜出发

   “龙马潭执行指挥中心吗?你们移送的拒执犯罪嫌疑人伍某某抓到啦!目前在新疆塔城额敏县”。日前龙马潭执行指挥中心接到警情通知后,龙马潭法院迅速启动执行联动机制,会同公安机连夜出发,奔赴额敏县“接”拒执犯罪嫌疑人“回家”。 一场跨越千里的奔袭就此展开。

   此前,龙马潭法院执行杨某某与伍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官依法向伍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五查”后,发现伍某某名下有一辆车辆,执行法官依法向伍某某送到了执行裁定书(扣车),要求其将名下车辆交至龙马潭法院处置。但伍某某拒不交付车辆,且躲避法院执行。

   伍某某此举属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已涉嫌拒执犯罪。龙马潭法院与公安机关启动打击拒执犯罪联动机制,对伍某某进行网上追逃。公安机关及时锁定伍某某住所,随即将其控制,并将相关情况通报龙马潭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这才有了这次千里“接赖”之行。

   释法明理,认罪认罚

   执行法官详细向伍某某讲解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伍某某对自己的犯罪实事供认不讳,并表示一定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次日,联动工作组押解伍某某踏上回程的火车……

   法官说法

   法律不是儿戏,更不是一纸空文。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不要心存侥幸,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必将受到刑事处罚。

   文:文雯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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