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斑马线前减速并礼让行人,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车辆规范、有序停放等是每个驾驶员都应该知晓的基本常识,也是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车辆行驶规则。近日,泸州市就出现3起违法交通法律法规规定的典型案例,不仅造成交通事故,还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斑马线前不礼让致人受伤 9月17日,吴某驾驶小车行驶至江阳区城南大道某路段时,因临经斑马线不减速,将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相撞,致行人受伤、车辆受损。最终,经交警部门判定,吴某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近日凌晨,龙某驾驶小车在龙马潭区迎宾大道同时撞上停在路边的出租车和该路段中央护栏,造成两车及护栏受损、龙某车上两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经交警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涉嫌酒驾,随即到医院进行血检,其结果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最终,龙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以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处罚。 随停路边被车撞负主责 10月9日凌晨,任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古蔺县环城路某路段时,随意将车停于路边玩手机,正在这时周某驾驶川E18XXX两轮摩托车搭乘付某驶来,由于观察不慎,一头撞上任某及其摩托车,任某被撞飞,周某、付某也因巨大冲击力摔倒在地。最终,经交警部门判定,任某在本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同时对其无证驾驶和驾驶未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共处罚款1150元。 文/图:刘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