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法院集中宣判一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来源:川南网 作者:泸州中院 发表时间:2021-11-12 15:17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高群众防骗反诈能力,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民心守护”工程走深走实,近日,泸州两级法院集中开展“幸福守望者·酒麒麟反电诈”主题活动,通过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集中开庭、宣判、宣传报道,彰显人民法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决心,威慑犯罪分子,弘扬时代正气。



江阳区法院
多措并举,守护群众”钱袋子“


   近三年来,江阳法院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件51人,涉案金额1454余万元,其中审结5件23人,判处刑期10年以上4人,3年以上10年以下9人,3年以下10人,判处罚金246.3万元。



   近年来,泸州法院酒麒麟志愿服务队江阳分队志愿者走进学校、社区、军营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讲10余场,受众1.5万人。运用“两微”、天平阳光等新媒体发布预警信息、防骗宣传138条,揭露诈骗手段,累计阅读量8.67余万人次。

龙马潭区法院
学生“零距离”庭审观摩,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2021年11月10日上午,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电信诈骗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农某兵、全某全、覃某勇三名被告人六年六个月到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天,泸州天立春雨小学20多名学生现场观摩该起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庭审。“酒麒麟”龙马潭分队用真实案例,给他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庭审结束后,“酒麒麟”龙马潭刑事审判团队与学生进行了互动,并向他们发放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宣传手册。参加旁听的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零距离”的庭审观摩,让他们更切身感受到法律的正义与威严,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会更加警醒,远离电信网络诈骗,提高辨别犯罪与自我保护能力。

合江县法院
非法买卖公民信息,男子获刑三年二个月


   为牟取私利,利用58同城网站非法买卖公民信息获利35万余元,10月27日,合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此次庭审,法庭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20余人到庭旁听,通过“零距离”庭审观摩以案释法,增强公民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能力。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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