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等人口流动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的新春佳节,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馨提示:
01 02 积极配合防疫措施 按照《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倡导省外人员来(返)泸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 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来(返)泸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泸人员,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期间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为止。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泸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到达泸内目的地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相关来(返)泸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03 非必要不离泸 倡导市民近期非必要不离开泸州,如果确需离开泸州,应提前了解并遵守目的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可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建议准备好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途中注意做好自我防护。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请尽早就医,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符合条件的市民务必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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