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阳法院利用“云上法庭”异地连线,成功调解一起人格权纠纷,充分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口无遮拦,朋友圈不当行为引纠纷
原告某公司租用被告张某某的设备,后双方在结算租金时产生分歧,通过微信沟通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被告张某某在朋友圈发布相关言论,并将原告及原告法人的名字、照片发到朋友圈和微信群。原告发现后,遂将被告张某某诉至江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
“云上法庭”,线上庭审解民忧
被告张某某因在外省中高风险地区,受当地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参加庭审,遂向法院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为尽快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王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决定采用“云上法庭”开庭审理,保证庭审如期举行。
握手言和,微信公开赔礼道歉三天
承办法官通过和双方当事人交流发现,该纠纷主要是因为沟通不畅而引起,遂多次通过线上“背对背”沟通交流,释法明理,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在微信朋友圈公开赔礼道歉,并将内容保留三天。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江阳法院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面推进网上办案,为当事人提供安全、便捷的诉讼服务,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确保审判工作一直“在线”,让公平正义不因疫情而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