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关于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来源:川南网 作者:秩名 发表时间:2022-11-28 08:20
泸州市纳溪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存在隐匿传播风险,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临时管控区域:
 
   永宁街道:润泽时代广场小区,紫阳首座二期14栋,体育巷2号6栋3单元,永宁路一段222号1栋2单元,体育巷4号3栋
 
   安富街道:金山坡安置房小区、金坪小区、友谊路45号一至三单元、翠馨苑小区、山水名都
 
   合面镇:杏花村12组20号
 
   护国镇全域
 
   临时管控区域防控措施:
 
   一、阳性感染者所在楼栋,从实施管控之时起,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控措施,连续5天无新增病例解除管控。阳性感染者所在小区的其他楼栋,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控措施,连续3天无新增病例解除管控;非必要不出小区。在管控期间,居民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二、阳性感染者所在楼栋的居民,实施五天四检(即1、2、3、5),上门核酸采样。阳性感染者所在小区其他楼栋的居民,按照“应检必检”“不漏一人”的要求,实施三天三检,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采样,严格落实一米线、戴口罩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采样完毕立即返回居所。居家隔离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相关任务的居民,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进出小区。学生居家开展线上学习。除保障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具备闭环生产条件的企业采用“防疫泡泡”模式运行。
 
   四、属地镇(街道)、村(社区)要切实做好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服务保障工作。居民因就医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应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闭环前往。
 
   五、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凡不配合、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阻碍疫情防控公务,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通告自11月27日20时起执行,后续如有变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更新调整。
 
   特此通告。
 
 
泸州市纳溪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本文来源于泸州市纳溪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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