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民朋友们请注意!
2023年1月1日 《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正式施行 《条例》有何重要意义? 将为市民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如何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 一起来了解 为何要制定《条例》?
从宏观上来看,制定《条例》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客观要求;是改善人居环境,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必然要求。从微观上来看,是用法治方式引领和推动全市人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的务实之举。
记者了解到,目前,泸州共有各类居民小区2263个、居民户数约57.11万户、公共机构1631个。在2021年,全市清运处置生活垃圾达到74万吨。因此,通过地方立法,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不仅能有效缓解小区垃圾清运不及时、楼道垃圾桶滋生“四害”等现象,改善人居环境,还能有效改变生活垃圾分类“软要求”多、“硬手段”少的困局,从法治层面赋予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刚性治理手段,切实推动环境保护、环境治理。 《条例》是如何制定出台的?
今年初,经泸州市委同意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确定为今年的制定项目。随后,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和工作进度,有序推动《条例》立法相关工作。
据介绍,立法工作启动后,泸州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组,制定立法工作进度安排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任务和相关部门职责,有计划、有重点推进立法工作。同时,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做法;深入市内各区县实地调研,针对楼层撤桶制度、定点投放、桶边督导制度进行多次讨论分析、听证论证,充分体现泸州实际;广泛开展意见征集等,确保《条例》的规定既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又符合当前形势和泸州实际。在各部门通力配合下,《条例》于9月获省人大常委会顺利批准,定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据介绍,《条例》共七章四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生活垃圾定义、管理机制、部门职责等作了规定。
第二章分类投放,对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投放规定、管理责任人、定点投放、桶边督导员等制度作了明确。
第三章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作了具体规定。
第四章促进与保障,对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建设和改造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国家机关带头推行绿色办公,以及宾馆、娱乐、餐饮等服务性企业履行源头减量义务等作了规定。
第五章监督管理,规定了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应急机制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内容。
第六章法律责任,对有关国家机关或者单位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职责,以及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生活垃圾等行为设置了处罚条款。
第七章附则,对有关专业术语作了解释。
需要注意的是,《条例》对生活垃圾投放、运输、处理等方面明确了法律责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不履职或者不正确履职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家庭和个人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要求?
据了解,接下来,市政府将制定出台《条例》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部门工作职责任务,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同时,进一步健全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推广“三定一撤四分类”、定时定点“公交直运”模式,规范末端处理设施运行;加强检查考核和执法监督,采取专项督查、第三方测评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考核问效;强化示范引领,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社区、机关、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活垃圾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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