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这些年”创文主题摄影展活动作品征集

来源:川南网 作者:江安融媒 发表时间:2023-02-27 14:47
展文明新风 创文明江安
——“江安这些年”创文主题摄影展活动作品征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江安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现全县人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区域中心城市的精神风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描绘崭新的“万里长江第一县”江安优美的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弘扬江安“绿色·健康·环保”的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群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参与度,营造争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的浓厚氛围。决定开展江安县“展文明新风  创文明江安——江安这些年”创文主题摄影作品展活动。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江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创文办、县文联
 
   (二)承办单位
 
   江安县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
 
   展文明新风 创文明江安——江安这些年
 
   三、活动时间
 
   3月初至4月中旬,融媒体中心宣传动员,各单位、各协会、个人自行组织开展创文主题摄影创作并投稿;4月12日截稿并开始组织专家集中评审;4月30日前完成作品装裱和布展;5月1日-3日进行摄影作品展出,首日举办展览开幕暨颁奖仪式。
 
   四、作品创作方向
 
   反映江安城区面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道路、城市照明等的蝶变;反映城区、乡镇、街道各行业与窗口的文明新风,展现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风貌;反映文明出行、低碳生活、文体活动等江安居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展示江安先进人物、江安好人;展现江安居民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互助关系。爱老助残、帮助他人、关爱未成年人等的生动、感人画面;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文化建设;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等工作成就和工作风貌;反映江安的山水美丽景色;通过江安市区新建标志性建筑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照片,反映“几生修得住江安”的江安新城崛起,城区新旧变化对比等。
 
   五、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的拍摄地必须为江安县境内,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在各类摄影比赛中获奖、入展的作品谢绝参赛。投稿者必须是作品作者,并保证其拥有其合法的著作权。涉及的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投稿作品分相机和手机两个组别,均为JPG电子文件格式。相机组文件大小不少于3MB,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手机组文件大小不少于2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照片仅可做构图剪裁、亮度、对比度和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改变作品原貌,不得合成图片。每幅作品需备注组别(手机、相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手机号码(例:相机《日照东岩》+李XX+139999999)等信息。图片备注要素不齐者,不予参评。每名投稿者每个组别限投8幅作品,单幅、组照(算一幅作品)均可。
 
   六、投稿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18:00前止,发至邮箱1261962261@qq.com,联系人:姚会,联系电话:15283189337。仅收电子图片,投稿1幅以上者,请建文件夹,发送压缩包(文件夹名:创文摄影展投稿+姓名)。
 
   七、评选及奖项设置
 
   由承办单位负责组织专业评委在所有投稿作品中评选出40件获奖作品并进行展出,其中:相机组30件、手机组10件(征集作品总数量少于100件时,评奖数量视情况作调减)。比赛相机组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6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4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元;优秀奖12名,奖金各100元。手机组设一等奖1名,奖金4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元;优秀奖4名,奖金各100元。
 
   八、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定。主办单位拥有入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用于展览、发表、画册印刷、宣传推广、新闻稿件、公益事业等),不再另付稿酬。原作者拥有作品的署名权。
 
江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江安县融媒体中心 供稿)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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