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可以获补助啦
11月19日
泸小布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
《泸州市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细则》
将于12月16日起施行
根据《细则》
垃圾分类成效显著的
单位、小区、家庭和个人
将获得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激励
反之或将登上“黑榜”曝光
怎样激励? 一起来看 ↓ 激励对象 《细则》明确了激励对象。泸州市将对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小区、家庭和个人进行激励,并分别颁发“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单位”“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达人”标识。
激励措施
《细则》有细化的激励措施。激励将采取以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对象,泸州市除进行通报表扬外,还将给予资金补助。
年度考评结果排名前三的优秀区县,将获得市域统筹权限下给予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项目、资金支持。
优秀单位将根据不同类型、规模获得0.5万元-3万元/个工作经费补助,并优先推荐申报参评“市级文明单位”等各类文明创建。
精品小区将按照1万元/入住500户的标准获得工作经费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
优秀家庭将获得设施购置等资金补助1000元,并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泸州市文明家庭”和“泸州市绿色家庭”。
非公职人员的分类达人,将获得一次性通讯、误餐等资金补助600元。
根据《细则》,泸州市将建立分类红黑榜,引导市民正确理解、熟练掌握分类和投放要求,树立典型榜样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同时,曝光反面典型,发挥警示、约束、惩戒等作用,推动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的整改,凝聚更多力量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申报程序
泸州市生活垃圾激励制度程序规范透明。《细则》对预申报、对标创建、监督考核、正式申报等环节进行了明确,确定优秀主体名额并向社会公布。
具备条件的单位、小区、家庭和个人按照时间要求,主动向所属街道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街道进行初审,区县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审核,择优确定候选激励对象并在区县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七天以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经公示的激励对象如无异议上报市垃圾分类办公室,由市垃圾分类办公室组织开展现场抽查、测评,最终确定激励对象名单。
图源:泸州城管微信公众号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泸州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