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都是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2023年10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采取中央财政差额补助方式,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日前,泸州市正处于首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申请阶段。
据泸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赵容介绍,目前该政策的申请对象主要是本市户籍中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经评估之后完全失能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
什么是失能老年人?
通常,我们把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称为“失能老人”,临床上将行动能力分为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活动、洗澡六个方面,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有1-2项功能无法完成则判断为轻度失能;3-4项功能无法完成判断为中度失能;5-6项功能无法完成判断为重度失能。
失能老年人如何申请集体照护?
记者了解到,有意愿参加集中照护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可以通过个人或家人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然后由民政部门对其进行能力评估,一旦被评定为完全失能等级之后,就可以向乡镇(街道)申请入住相应的养老机构。
失能老年人是否需要支付入住费用?
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的最高收费标准为每月每人2050元,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剩下的差额由政府补贴。
目前,泸州市三区四县共有16家养老机构符合集中照护条件。
市民朋友如有疑问,还可以向各区县民政部门进行咨询。
各区县政策咨询电话:
江阳区民政局:0830-3123522
龙马潭区民政局:0830-2597803
纳溪区民政局:0830-4280620
泸县民政局:0830-8190913
合江县民政局:0830-5269884
叙永县民政局:0830-6232021
古蔺县民政局:0830-720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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