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信息强制公开是镜花水月?
2014年9月1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国保监会10部门共同印发《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着重将“建立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写入其中。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汽车生产企业(包括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要在新车上市时,以可用的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径、合理的信息价格,无歧视、无延迟地向授权维修企业和独立经营者(包括独立维修企业、维修设备制造企业、维修技术信息出版单位、维修技术培训机构等)公开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在2015年12月31日前,汽车生产企业要公开全部已进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产车型以及已获CCC认证的国产及进口车型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 《意见》明确规定企业违反该原则的处罚措施,即:新车型上市3个月未能有效公开车型维修技术信息的,将撤销该车型有关《公告》和3C认证。意味着该车型将不能继续销售。 同时《意见》宣布要“破除维修配件渠道垄断”,鼓励原厂配件生产企业向汽车后市场提供原厂件和有自主商标的独立售后配件;允许授权配件经销企业、授权维修企业转售原厂配件。 搜狐汽车据此采访资深汽车媒体人吕钊凤,他表示:此番《意见》出台,意味着未来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将迎来极大红利。此前车企零部件供应商只有唯一的供货渠道,此后他们将拥有自主售卖的权利,零部件市场将进一步做大。 对于消费者而言,未来的汽车维修不再必须去到4S店,在路边店就可以买到原厂配件。相应的,在破除渠道垄断、公开零部件价格信息之后,消费者或可以更为低廉的价格进行维修。 但形势真有这么乐观吗?“车企会最先跳出来阻挠。”一业内人士讲到。汽车售后利润空间非常大,而在当前车辆售价不断下降的形势下,售后的重要性还将持续增加。在此之下,车企将成为《意见》落实的最大阻力。 此外,一般来说,《意见》属于行政指导行为,该行为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意见》虽好,颇具积极意义,却不具备法律效力。要想真正打破汽车零配件市场垄断,还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