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因此,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也就是逆行。在道路上,车辆逆行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也会受到交通法规的严厉处罚。最近,泸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梳理了两起车辆逆行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警示广大驾驶员: 4月1日4时许,王某某驾驶摩托车沿龙马潭区蜀泸大道行驶时,由于嫌调头距离太远,为图一时方便逆向行驶,在行驶400余米准备往大通路左转时,与李某驾驶的一辆正在右转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王某某全身多处骨折。经查,王某某驾驶车辆逆行,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某因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泸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温馨提示:逆行不可取,欲速则不达!请广大驾驶员切勿贪图一时的方便而违反交规行驶,安全、文明驾驶才是保障安全的有效砝码! 文/图:刘晓燕(泸州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