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烈士遗属收到迟到9年的执行案款

来源:川南网 作者:胡蝶 徐红霞 发表时间:2021-12-02 16:59
   “法官,我筹到钱了,今天就把事情处理了”。近日,被执行人赵某把拖欠了9年的执行案款付清。

案情回顾

   2012年11月,被执行人赵某驾驶摩托车在泸州市华阳乡八公里处将申请执行人饶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承担全责。饶某住院治疗33天后出院,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需续医费7000元。由于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饶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赵某赔偿饶某医疗费、续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诉讼费,合计21400元。此款分五次支付,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付清。
 

 
   因赵某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2017年1月,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及线下查询,除肇事摩托车外,并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据了解,申请人系抗美援朝烈士遗属,已是93岁高龄,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需要人照料,家庭也无其他收入来源。考虑到其家庭困难的现状,承办人帮助申请人申报了司法救助金,救助金发放前,申请人饶某却因病于2017年3月去世。
 

 
   继承人称事过多年,赵某只向他们支付了5000元,2021年11月22日,江阳法院恢复对该案的执行并进一步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名下登记有一辆汽车。承办人随即通知赵某到法院接受调查,问到车辆情况时,他含糊其辞称车辆是朋友的二手车,只是过户到其名下,并没有付钱,并表示现在没有履行能力,孩子还在上大学,本案剩余的16400元案款要到明年才能付清。了解到这个案件申请人家庭的具体情况,且案件标的小,拖延时间长。
 

 
   承办人随即责令被执行人交付车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以及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可能对子女升学、就业造成的影响后,被执行人当即承诺于第二天上午将车辆交到法院。
 

 
   2021年11月23日,承办人接到被执行人的电话,称考虑了很久,不想因为自己的事影响到孩子,想办法筹钱把剩余的案款全部付清。
 

 
   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准时将准备好的现金16400元带到江阳法院支付给申请人,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抗美援朝战争奏响了气壮山河的英雄赞歌,为了祖国安宁、人民幸福,抗美援朝志愿军不畏强暴、不怕牺牲、舍生成仁、捐躯赴义,锻造了跨域时空、历久弥新的伟大抗美援朝精神。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拥军优属都是加强和巩固军民团结、克服困难、战胜敌人的法宝。江阳法院通过扎实开展执行工作,保护军属合法权益,让其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图:胡蝶 徐红霞(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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