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纳溪:在基层播撒法治种子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川南网 作者:龙婧 梁龙海 发表时间:2021-12-03 14:18
   “打竹板、走上台,纳溪群众围上来。司法宣传掰一掰,让你心中忒明白......”

   乡村要振兴,法治必先行。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12月3日,泸州市纳溪区法治志愿者走进新乐镇大河村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打通宪法普及“最后一公里”,让村民深入了解宪法知识。


 
   活动现场,法治志愿者向村民们普及《中华人民共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知识,其中重点向村民们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有关知识,并发放选购种子、农药、兽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维权知识手册,展示近年来纳溪区农业执法成果。

   “今天我们组织大家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我想问一下这个乡村振兴促进法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帮助?如果我们买到假的种子又怎么维权呢?好,我们来给你们做解释......”

   活动现场,乡亲们积极进行咨询,志愿者们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逐一进行认真解答,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将涉农政策法规进行了深入解析,受到了乡亲们的一致点赞。讲座之后,志愿者们与村干部和小组组长建立了法律顾问微信群,为大河村畅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纳溪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室主任法治志愿者叶莎说:“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农民的主体地位,在建立微信群后,方便了农民咨询,从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了从根本上维护他们的根本利益。”

   自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纳溪区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培育农业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法律服务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乡村文化骨干力量。周强是新乐镇大池村的一名返乡创业者,2016年回到新乐镇开始枇杷种植,也带动周边村民共同管理,实现致富增收。

   “在乡村振兴促进法里面,明确了国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我作为创业返乡人员,一定会积极相应号召,给村民提供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在促进农业农村人才建设的队伍中,贡献自己的力量。”返乡创业人员周强说。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加深了大家对《乡村振兴促进法》有了更全面、更准确、更深刻的理解。“通过今天的活动,我们感到非常高兴,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实施,为我们乡村振兴提供了法律的保障,让我们村民实实在在的得到了好处。”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党支部书记刘勇说。
 
   文/图:龙婧 梁龙海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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